关于推荐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师大教工〔2018​〕30号

发布时间:2018-06-08浏览次数:624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22号)精神,开展推荐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委员工作,供有需求的高校自主选择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能正确掌握和执行有关职称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且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并任职2年及以上的人员;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教授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具有担任本专业(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二、推荐要求

各单位按入库委员学科、专业,推荐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具有奉献精神的各学科优秀人才,注重推荐委员的年龄结构比例,45岁左右的中青年委员应占1/3以上,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含5人)。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类别、人数确定推荐对象,通知推荐对象如实填写《福建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一式一份,以下简称《推荐表》),所在单位审核《推荐表》信息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福建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汇总表》于613日前交至教师工作处(行政楼810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jsgzb@fjnu.edu.cn


附件:1.福建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docx

     2.福建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汇总表.xls



                               教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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