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新进教师及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浏览次数:285

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新进教师培养办法(暂行)》(闽师教工〔2018〕22号和《关于公布2018年新进教师导师选聘情况的通知》(师大教工〔2018〕10号)精神,现就2018年新进教师导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新进教师及导师

二、考核内容

新进教师及导师考核周期为两年,着重考核新进教师培养实效。

(一)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恪守学术规范。

(二)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能独立讲授一门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四)参与科研团队研究任务,申请课题项目,取得本专业学术研究成果。

(五)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考核等级及应用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新进教师在培养期间,能出色完成教学科研和班主任工作任务,且获得如下奖励或成果之一的: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校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主持省级课题;人文社科类在B类、理工类在A类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考核结果为优秀,对导师认定每学年课堂教学32学时。

合格:新进教师能正常完成教学科研和班主任工作任务,教学效果良好,科研成果丰富,考核结果为合格,对导师认定每学年课堂教学8学时。

不合格:新进教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受到行政处分;师德失范;学术不端;培养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应延长培养一年。

四、考核组织与实施

(一)考核时间安排

1.2021年148日开展考核。

2.2021年1月12日汇总上报考核材料。

(二)考核基本程序

1.所在单位组织新进教师个人小结导师述职

2.教师所在单位根据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经集体研究提出考核等意见;

3.各单位将本单位考核结果报送教师工作部(处)

(三)注意事项

1.新进教师及导师填写《新教师培养手册》及《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1),《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表》直接粘贴在《新教师培养手册》第13页;

2.所在单位在《新教师培养手册》“学院意见”一栏填写考核结果,行政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行政章;在《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表》“师德评价意见”一栏填写师德评价意见,党委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委章;

3.应参加考核但未参加考核人员,均需填写《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说明表》(附件2),并延长培养一年并纳入次年考核

4.各单位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新进教师及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新教师培养手册》交教师工作部(处)教师管理与发展科(旗山校区行政楼810)联系电话:22874015,邮箱jsglyfzk@fjnu.edu.cn。

 

附件:1.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表

2.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说明表

3.新进教师及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相关附件打包下载

 

教师工作处

 2020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