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8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请申请人员于2018年10月8日-12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逾期不再补报(网上报名方式见附件1)。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人员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学历证明(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如学籍信息无法查询到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可在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各项指标报告无需提供),粘贴照片并加盖学院公章,请申请人员自行到定点医院体检;新体检标准于2018年9月1日开始实施,请使用新体检表进行体检。(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定点医院名单见附件3)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由各单位党委出具(各单位需签名并加盖党委公章,模板见附件4);
6.在编在岗情况说明材料一份:由人事处出具的在编在岗情况说明(个人无需提交,由学校统一办理);
7.辅导员情况说明材料一份:由学生工作部(处)出具的担任辅导员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4);
8.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的照片同版,规格为4.8*3.3cm(裁掉白边后),照片背面需要注明单位、姓名;
9.《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原件一份,申请人员均须参加由高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的教学能力测试(任教授职务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免测);
10.《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复印件一份(即《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教师不用提供);
11.其他材料:
(1)任副教授、教授职务的申请人:副教授或教授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复印件一份。
(2)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复印件一份。
(3)其他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提交省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应填写《本校申请人员普通话省外测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6)。
三、其它事项
1.在我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凡办理了居住证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以申请认定高校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应遵守内地(大陆)法律法规。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与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人士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制作或复印,所有材料均需学院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申请表与申请材料一同装订,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顺序排序进行左侧装订,并将材料目录装订成封面以便审核,另外两份申请表放在一起,按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排好打包。未按要求整理的材料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注意事项》(附件7),对本单位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把关,于10月11日前报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5)、《本校申请人员普通话省外测试成绩汇总表》(含电子版)、申请人员个人申报材料、申请人员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2张(含电子版,114*156像素,JPG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至教师工作处教师管理与发展科(旗山校区行政楼81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齐的,延缓到下一批次申请。联系电话:22874015,邮箱:jsglyfzk@fjnu.edu.cn。
附件: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方式
教师工作处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