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聘任刘立泳同志正高级会计师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4浏览次数: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确认李萍等15位同志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闽人社批复〔2021674号),批准确认刘立泳同志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11128日。经研究,同意聘任刘立泳同志正高级会计师职务,聘任起算时间为20211231日。

 

 

      福建师范大学

    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