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教师访学研修管理办法》(闽师教工〔2024〕6号)相关规定,为规范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教师访学研修统筹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教师深造培养,现就报送本学年教师访学研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访学研修计划每学年集中申报一次,2026-2027学年拟参与访学研修的教师,均须按照文件规定提前报送计划,如实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师访学研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审核盖章后上报。入职时仍处于博士后在站阶段的新进教师,如需继续开展研修工作,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按要求报备访学研修计划,完成规范申报流程后方可继续研修。
二、已获批访学研修资格的教师,须在出行前与学校及所在单位签订访学研修相关协议,明确研修权责、履职要求及相关约定。未按要求签订正式协议的人员,学校不予办理访学研修审批、认定、归档等相关手续。
三、处于访学研修期间的教师,因特殊情况确需申请研修延期的,须提前三个月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师访学研修延期申请表》,提交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经学校复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脱产延期手续,不得未经审批擅自延期研修时长。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做好访学研修计划申报工作,于2026年6月19日前将各类申请表及汇总表纸质版(申请表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我处官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交至旗山校区行政楼619师资管理科,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教师工作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访学研修申请进行审批反馈。
联系人:刘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22865921;邮箱:jsgzb@fjnu.edu.cn
教师工作处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