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闽师人〔2017〕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岗位基本职责》(闽师人〔2018〕10号,以下简称《岗位基本职责》)和《福建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基本条件》(闽师人〔2018〕3号,以下简称《聘任基本条件》)精神,现将我校第三轮聘期考核和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学校统一招聘的实行人事代理的在岗人员。以下几类人员不参加聘期考核:
(一)2021年进入我校工作,聘用未满一周年的人员;
(二)经学校批准,聘期内连续请病假人员。
二、第三轮聘期考核
(一)考核实施
第三轮聘期考核实行所在单位负责制,各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聘期考核工作,考查教职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审查教职工履职尽责情况、审核科研与教研业绩积分等,并根据教职工完成职责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二)考核内容和时限
第三轮聘期考核规定、职责要求、积分核算办法等,按照《实施方案》、《岗位基本职责》和《聘任基本条件》规定执行(若所在单位自行制定教职工岗位职责,且高于学校岗位基本职责要求的,按所在单位岗位职责规定执行)。教职工根据第三轮聘期聘用岗位类别、职级和年限等对应履行职责。
学校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的人员,按照《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执行。
第三轮聘期为2017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三)考核结果及应用
聘期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聘期内各年度考核不合格次数不超过一次,且完成岗位职责任务的;有科研与教研业绩积分要求的教职工(聘任教师职务、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人员),在聘期内完成教学工作量(限教学科研教师,下同)、业绩积分等要求的,视为聘期考核合格。聘期考核合格人员第四轮聘期将予以续聘,或作为晋级聘用的前提。
在聘期内师德师风出现问题并经查实的;各年度考核不合格次数达两次及以上的;未完成教学工作量、业绩积分、岗位职责等要求的,视为聘期考核不合格。考核结果将根据《实施方案》有关低聘或解聘的相关条款予以认定或处理。
(四)考核程序
1.教职工填报《福建师范大学聘期考核表》(以下简称《聘期考核表》)一式2份,考核对象有科研与教研业绩积分要求的,还须填写《业绩成果附表》,并提供表格中填写的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供所在单位审核。
2.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考核推荐组织(或其他承担相应职能的组织)对本单位内教职工《聘期考核表》填写内容、业绩成果等进行审核,并根据考核要求确定教职工聘期考核等级,提出第四轮聘期岗位聘用意见。
3.各单位将教职工第三轮聘期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各单位填报《福建师范大学聘期考核结果和岗位聘用汇总表》,与教职工《聘期考核表》(1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可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起交至校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5.学校根据各单位教职工聘期考核结果,召开校聘任委员会确定教职工岗位的续聘、低聘、调整岗位、解聘等。
三、第四轮聘期岗位聘用
(一)政策文件和时限
第四轮聘期为四年,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首次聘用岗位考核及聘用条件仍按照《实施方案》及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按照《福建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试行)》(闽人文社〔2014〕374号)执行。
岗位聘用条件起止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已具有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未聘人员,具有职务任职资格至聘任期间的成果,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职级聘用二者中仅限选用一次,由申请人自行选择。
(二)岗位核准与公布
1.学校聘用权限拟投入岗位情况
(1)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按实际申报人数的一定比例投入,具体岗位数待申报人数统计完成后公布。
(2)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情况(管理岗位)
等级 | 副高 | 中级 | ||
职级 | 五级 | 六级 | 八级 | 九级 |
拟投入岗位数 | 4 | 6 | 9 | 11 |
(3)会计专业技术岗位情况
等级 | 副高 | 中级 | ||
职级 | 五级 | 六级 | 八级 | 九级 |
拟投入岗位数 | 0 | 4 | 3 | 7 |
(4)工程专业技术岗位情况(管理部门,不含学院)
等级 | 副高 | 中级 | ||
职级 | 五级 | 六级 | 八级 | 九级 |
拟投入岗位数 | 1 | 1 | 0 | 2 |
(5)审计专业技术岗位情况
等级 | 副高 | 中级 | ||
职级 | 五级 | 六级 | 八级 | 九级 |
拟投入岗位数 | 0 | 1 | 0 | 1 |
(6)档案专业技术岗位情况
等级 | 副高 | 中级 | ||
职级 | 五级 | 六级 | 八级 | 九级 |
拟投入岗位数 | 0 | 0 | 1 | 1 |
(7)一线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情况
等级 | 副高 | 中级 | ||
职级 | 五级 | 六级 | 八级 | 九级 |
拟投入岗位数 | 7 | 13 | 14 | 21 |
(8)工勤技能岗位情况
按省人社厅规定,实行空岗推荐,考评结合。
2.各二级单位聘用权限拟投入岗位情况
请各二级单位按高级职务代表作送审时核准的岗位数,及时予以公布。其他独立核算尚未核定岗位数的二级单位,请于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岗位晋级人员
(1)申请晋升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用人员,须填报《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3份,及附件中所填成果材料论著原件、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并按表中序号顺序装袋。
(2)申请晋升专业技术五至十二级(含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一至五级岗位聘用人员,根据申请岗位类别、岗位聘用条件等分别填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或《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或《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2份(以下简称《岗位聘用申请表》),还须提交符合上岗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3)已申请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或职称评审)的人员无须填报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级《岗位聘用申请表》。
2.申请岗位续聘人员
聘期考核合格且未申请岗位晋级的人员,所填报的《聘期考核表》即为其第四轮聘期续聘依据,无须再填报《岗位聘用申请表》。
(四)各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所在单位具有聘用权限的岗位(专业技术五至十三级),须提交申请人《岗位聘用申请表》,及符合上岗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
2.推荐学校聘用的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晋升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3份,及附件中所填成果材料论著原件、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并按表中序号顺序装袋。学校职能部门仅审核申请人员符合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其他不符合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论著、证书、课题、获奖等成果,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确认,若提供材料不属实,由所在单位和申请人承担相关责任(下同)。
(2)申请晋升管理附设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及附件中所填成果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并按表中序号顺序装袋。
(3)申请晋升工勤技能岗位的《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及附件中所填成果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并按表中序号顺序装袋。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3.填报本单位《福建师范大学聘期考核结果和岗位聘用汇总表》1份,并将表格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sgzbzc@fjnu.edu.cn。
(五)岗位聘用程序
1.学校、各单位公布聘用权限范围内的空余岗位数。
2.各单位接受本单位人员的申请,对全部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全部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在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照聘用权限及规定程序,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考核推荐组织(或其他承担相应职能的组织)会议,确定五级以下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再次在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且期间无异议后报教师工作处复查备案。同时向学校评聘委员会推荐二、三级岗位(含附设专业技术岗位)等学校聘用权限岗位应聘人选。
3.校评聘任员会办公室接受各单位二、三级岗位、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和一线辅导员岗位等学校聘用权限岗位应聘人选的申请,并审核申请人员的资格。
4.召开学校评聘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议表决,确定相应拟聘用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公示期满无异议,对各级岗位确定聘用人选予以聘用。
四、表格材料下载
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所需文件、表格等材料请从教师工作处网页“岗位设置与聘用”栏下载。
五、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达旗山校区行政大楼810室,联系电话:22865925,逾期不予受理。
教师工作处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