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排名填写规范

发布时间:2023-10-13浏览次数:29

      按我校现行职称文件规定:“所指论文,人文社科类指独立或第一作者,理工类指独立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以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仅认定排名第一的作者(校外引进人才来校前的成果,可由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本校2位教师在同篇论文中,分别为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的,由2人自行商定,推荐确认1人为该论文使用人,在职务评聘和岗位聘用中使用,并由2人一起签署使用说明。”

为方便审阅与评审,避免不必要的误解,请申报人按照以下格式在职称评审各类表格中写明作者排名:

    一、论文作者有且只有申报人一人:

    独撰

    二、论文有多人参与撰写:

    (一)申报人为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为外校人员

    第一作者

    (二)申报人为第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为外校人员

    第一通讯作者

    (三)申报人为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为本校教师

    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为本校教师,经商定本人为该论文使用人)

    (四)申报人为第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为本校教师

    第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为本校教师,经商定本人为该论文使用人)

    (五)申报人为第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为本校学生

    第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为本校学生)

    (六)申报人为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为本校学生

    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为本校学生)

    (七)申报人为第一作者同时也为第一通讯作者

    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

    三、论文使用人注明的作者和通讯作者务必在前面加上“第一”二字,既不要单写“通讯作者”等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