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新进教师指导老师选聘及2023年新进教师期满2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6浏览次数:993

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新进教师培养办法(暂行)》(闽师教工〔2018〕22号,以下简称《培养办法》)要求,现就2025年新进教师指导老师选聘及2023年新进教师期满2年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新进教师指导老师选聘

请各单位按照《培养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新进教师指导老师的遴选和配备工作。2025年招聘或调入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未有本科高校教师工作经历的新进教师,以及转换至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未满两年的教师均需为其配备1名高级职称指导老师。

聘期内如有指导老师调离学校、调离专任教师队伍、出国超过一学期以上、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等情形的,所在单位应做好相关导师配备的调整工作,并及时向教师工作处备案。

二、2023年新进教师期满考核

(一)考核对象

在导师指导下培养满2年的2023年新进教师。

(二)考核基本程序

1.新教师所在单位组织新进教师进行个人小结,导师述职;

2.各单位根据新进教师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参照《培养办法》要求,经集体研究提出考核等级意见;

3.各单位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师工作处。

(二)填表注意事项

1.新进教师及导师须填写、提交《新教师培养手册》,并附相关职能部门盖章的科研、获奖成果佐证材料;

2.所在单位在《新教师培养手册》“学院意见”一栏填写考核结果,行政负责人签名并盖院章。在“师德师风评价意见”一栏填写师德评价意见,党委负责人签名并盖党委章。如《手册》中没有“师德师风评价意见”栏,请将《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4)粘贴在第13页;

3.应参加考核但未参加考核人员,须填写《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说明表》(附件3),并延长培养一年,纳入次年考核。

三、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13日前,将《2025年新进教师指导老师名单汇总表》《2023年新进教师及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新教师培养手册》《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说明表》及佐证材料交至教师工作处师资管理科(旗山校区行政楼619)。同时,《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sgzb@fjnu.edu.cn。联系人:刘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22865921

  

附件:1:2025年新进教师指导老师名单汇总表.xls

2:2023年新进教师及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3: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说明表.xls

4: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表.xls

 


     教师工作处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