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23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14




各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239号),现将关于参加2023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本科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

2.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

特别提示:本次测试只接受参加过省高师培训中心举办的岗前培训的学员老师报名。

二、测试内容

请查阅《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测试形式

采取线下微格教学形式进行测试,专家进行现场点评。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选取教案中的一个片段,试讲过程须有导入、讲授新课、小结等环节。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按照一节课(45分钟)设计,供评审时查阅。

四、申请测试人员参加测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式4份。其中,填写的任教学科应当与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相一致,与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相一致或者相近。表格由各单位统一汇总至教师工作处加盖公章。

3.所教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参考附件3)、教案(格式参考附件4)、教材(1本为教材原件,另外3可简单复印教材封面及试讲章节)各一式4份,以及配套的多媒体课件。

五、测试时间

202310月中旬开始,我校教师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测试者报名后,应按测试时间安排,准时到现场签名确认、参加测试,不得无故缺席。

六、测试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5楼多媒体教室。

七、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申请测试的人员名单汇总(附件1)工作,其中,填写的测试学科应当与所申请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一致。汇总表请于925日前,报教师工作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619),电子版发送至jsglyfzk@fjnu.edu.cn。联系人:刘寒青,联系电话:22865921


附件:1.附件1: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xls

         2.附件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docx

         3.附件3:课程教学大纲(格式).docx

         4.附件4:教案(格式).docx



教师工作处       

20239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