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120号)、《关于做好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工考函〔2018〕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剩余情况
根据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与岗位聘用管理有机结合的原则,经测算,工勤技能岗位剩余情况如下:
岗位等级 | 二级 (技师) | 三级 (高级工) | 四级 (中级工) | 五级 (初级工) |
剩余岗位数 | 5 | 8 | 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
(二)报考条件
凡政治思想、工作业绩考核合格,按省人社厅规定参加并完成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的工勤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按所从事的岗位工种报考。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新入编在岗的工勤人员,可申报所从事工种的初级工考核。
2.在本工种初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五年;或工作年限满十年且已取得本工种初级工资格,并同时符合省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中级工)基本任职条件要求,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可申报本工种中级工考核;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入编在岗工勤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证明),可直接申报所从事工种的中级工考核。
3.在本工种中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五年;或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且已取得本工种中级工资格,并同时符合省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高级工)基本任职条件要求,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可申报本工种高级工考核。
4.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五年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师课程班结业);或工作年限满二十五年且已取得本工种高级工资格,并同时符合省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师)基本任职条件要求,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可申报本工种技师考核。
(三)免试条件按闽人社文〔2018〕120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四)上述年限以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三、报考程序
(一)报考人员填写《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2份,在教师工作部网站-下载中心-岗位设置与聘用栏目内下载),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证明、岗位等级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和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推荐后,于6月15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送至教师工作处(行政楼810室)。
(三)网络报名
1.申报中、初级工的人员经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6月7日8:00至2018年6月22日24:00登录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工考办”)网站报名,网址:http://gk.fjrs.gov.cn;
申报技师、高级工的人员需经学校按岗推荐后,方可登录网络报名(推荐完成后学校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网络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证明、岗位等级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等的原件及有效复印件,于6月25日前交至教师工作处(行政楼810室)。
3.2017年已报名但未通过考核人员,需在网上修改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并提交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
4.学校统一将报名材料送省工考办进行资格审核,申报材料未按期报送的将由个人自行前往办理。
四、其他事项
网络缴费、考试时间及科目、工种等级目录等其他事项,请务必登录省工考办网站(http://gk.fjrs.gov.cn/),查阅闽人社文〔2018〕120号、闽人社工考函〔2018〕2号等相关文件。
教师工作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