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教职员工学历学位进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7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员工学历学位进修管理办法(暂行)》(闽师教工〔201822号)文件精神,现就报送2021-2022学年教职员工学历学位进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员工学历学位进修计划每学年申报一次,2021-2022学年拟学历学位进修人员需按条件申报,同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员工在职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表》,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机关部(处)会议研究审核。

二、根据文件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脱产延期者,应提前三个月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员工在职学历学位进修延期申请表》,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机关部(处)会议研究审核,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脱产延期。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做好学历学位进修申报工作,未经学校同意自行报考参加各类学历学位进修者,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教师工作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进行审批并予以反馈。请各单位于20211031日前将各类申请表及汇总表纸质版(申请表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至旗山校区行政楼810教师工作处,汇总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林健丹;联系电话:22865921;邮箱:jsglyfzk@fjnu.edu.cn

 

附件:2021-2022学年教职员工学历学位进修计划相关表格

附件:2021-2022学年教职员工学历学位进修计划相关表格.rar

 

 

 

教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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