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师委教工〔2018〕1号

发布时间:2018-05-10浏览次数:1540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全国共推选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教育厅将推荐2名候选人报教育部参评,学校拟从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中择优选择1名候选人报教育厅参评。

三、推荐办法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选方式进行。

四、报送要求

因时间紧急,请各单位按以下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到教师工作部(处)师德科,旗山校区行政楼810室,逾期不予受理。

1.514日上午10点前提交推荐工作报告(含电子版)一式1份和《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含电子版)一式1份。

2.516日前提交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彩色工作照电子版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含电子版)一式1份。

联系人:刘行峰,联系电话:22874015,电子邮箱:jsgzbsdk@fjnu.edu.cn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doc

2.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docx

3.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4.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docx




教师工作处

201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