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4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1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40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请申请人员于2021913-919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逾期不再补报(网上报名方式见附件1)。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并本人签名拍照后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人员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 学历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可在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详见附件6);

3.《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双面打印),请申请人员自行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时间须在202171日后有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定点医院名单见附件3)。

4.在编在岗情况说明材料一份:由人事处出具的在编在岗情况说明(个人无需提交,由学校统一办理);

5.辅导员情况说明材料一份:由学生工作部(处)出具的担任辅导员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4);

6.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的照片同版,规格为4.8*3.3cm(裁掉白边后),照片背面需要用铅笔注明单位(学校+学院)、姓名;同时提供照片电子版,114*156像素,JPG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7.《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原件一份,申请人员均须参加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的教学能力测试(任教授职务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免测);

8.《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复印件一份(即《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教师不用提供);

9.其他材料:

1)任副教授、教授职务的申请人:副教授或教授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复印件一份。

2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位复印件一份。

3)其他申请人:应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需要二级甲等以上,其余专业的教师只要达到二级乙等。(无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三、其它事项

1.在我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凡办理了居住证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以申请认定高校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应遵守内地(大陆)法律法规。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与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人士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制作或复印,申请表和所有复印件均需学院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所有申请材料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顺序整理排序。

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注意事项》(附件6),对本单位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把关,于922日前报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5)、申请人员个人申报材料、申请人员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2张(含电子版)至教师工作处(旗山校区行政楼81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齐的,延缓到下一批次申请。联系电话:22874015,联系人:赖书慧,邮箱:jsglyfzk@fjnu.edu.cn


附件: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方式.doc

2: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3: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定点医院名单.doc

4: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模板.doc

5: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xls

6: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注意事项.doc




教师工作处

202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