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员工学历学位进修管理办法》(闽师教工〔2024〕6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现就报送2026年教职员工学历学位进修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1.教职员工学历学位进修计划每年申报一次,拟申请2026年学历学位进修人员须符合《办法》规定资格条件,同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员工在职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表》,提交至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机关部(处)会议审核研究。未经学校同意自行报考参加各类学历学位进修者,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入职时仍处于学历学位进修阶段的新进教师,也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上报进修计划方可继续进修。
2.获得学历学位进修资格的教职员工须与学校及所在单位签订进修协议。未签订协议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3.批准期满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学历学位进修时间的,应提前三个月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员工在职学历学位进修延期申请表》,提交至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机关部(处)会议审核研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做好学历学位进修计划申报工作,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我处官网下载中心栏下载)交至旗山校区行政楼619师资管理科,汇总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教师工作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进行审批反馈。
联系人:刘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22865921;邮箱:jsgzb@fjnu.edu.cn
教师工作部(处)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