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8浏览次数: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5〕37号)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网上报名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实名报名,请申请人员于2025年9月22日-9月2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网上报名方式见附件2),逾期不得补报。

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

二、申请人员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

2.学历在网报系统核验未通过的,应提交与“任教专业”相应的毕业证复印件和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的电子学历认证材料。学历无法在学信网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可到“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3.《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双面打印),请申请人员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的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间须在2025年7月1日后有效(体检表上要有明确的体检结论、日期和医院公章,体检报告单无需提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汉语言文学专业需要二级甲等,语音教师需要一级乙等,其他专业的达到二级乙等即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

5.在编、在岗材料:由人事处出具的在编在岗任教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3)。

6.辅导员情况说明材料:由学生工作部(处)出具担任辅导员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3)。

7.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的照片同版,规格为4.8*3.3cm(裁掉白边后),照片背面需要用圆珠笔注明单位(学校+学院)、姓名,打印成不干胶照片(背面可撕下后粘贴)。同时,提供同版电子版照片,规格为114*156像素,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任教授职务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免测)。

9.《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即《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任副教授、教授职务的教师免测)。

10.其他材料:

(1)任副教授、教授职务的申请人:副教授或教授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复印件一份;

(2)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三、其它事项

1.在我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凡已办理居住证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遵守内地(大陆)法律法规。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人士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同胞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申请材料(不含证书原件)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制作或复印,以材料清单作为封面,按目录顺序整理,且申请表和所有复印件均需学院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3.请各有关单位经办人员对本单位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10月13日前,统一将《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1)、申请人员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电子版发送至jsgzb@fjnu.edu.cn,纸质版汇总表、2张证件照片、申请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交至旗山校区行政楼619室。凡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确认以及申报材料不齐的,统一延至下一批次申请。

联系人:刘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22865921。

 

附件:1.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xls

2.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方式.doc

3.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清单目录及相关说明模板.doc

4.申请任教学科目录.doc

5.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6.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定点医院名单.doc

 

 

教师工作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