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18-03-01浏览次数:617

一、前期准备

1.参加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的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每年暑期举办,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教师不用参加)。

2.参加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的教学能力测试(每学期开学初举办,任教授职务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免测)。

3.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需要二级甲等以上,其余专业的教师只要达到二级乙等(博士研究生或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教师免测)。

4.国内学历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的,在学信网在线办理学历认证(办理周期1-2个月);留学归国人员在教育部官网办理学历认证。

5.双面打印《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当年当次有效)。

二、资格申请及校内预审

1.学校发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

2.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3.依据通知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4.经所在单位审核,统一汇总后提交教师工作处审核。

5.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

6.校内公示。

三、省教育厅认定

1.由学校统一报省教育厅进行现场确认。

2.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认定。

3.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由省教育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