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23]1号),现将关于参加2023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学科研人员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任教授职务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免测)。
二、测试内容
请查阅《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三、测试形式
采取线下现场点评,以微格教学形式进行测试。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选取教案中的一个片段,试讲过程须有导入、讲授新课、小结等环节。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按照一节课(45分钟)设计,供评审查阅。
四、申请测试人员参加测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式4份。其中,填写的任教学科应当与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相一致,与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相一致或者相近。表格由各单位统一汇总至教师工作处加盖公章。
3.所教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参考附件3)、教案(格式参考附件4)、教材各一式4份,多媒体课件。
五、测试时间
2023年3月中旬开始,我校教师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测试者报名后,应按测试时间安排,准时到现场签名确认、参加测试,不得无故缺席。
六、测试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5楼多媒体教室。
七、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申请测试的人员名单汇总(附件2)工作,其中,填写测试学科应当与所申请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一致。人员汇总表须在3月1日前,报教师工作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619),电子版发送至jsglyfzk@fjnu.edu.cn。联系人:刘寒青,联系电话:22865921。
附件1: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docx
附件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xls
教师工作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