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员工学历学位进修管理办法(暂行)》《福建师范大学教师访学研修管理办法(暂行)》(闽师教工〔2018〕22号)文件精神,现就报送2019-2020学年教职工进修及进修延期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修计划(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及访学研修等)每学年申报一次,2019-2020学年拟参加进修的教职工需按条件申报,同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在职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表》或《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访学研修申请表》,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机关部(处)会议研究审核。
2.根据文件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脱产进修时间者,应提前三个月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延期进修申请表》并提交所在单位和教师工作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进修时间。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教职工做好进修申报工作,未经学校同意自行报考参加各类进修者,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教师工作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进修及进修延期情况进行审批并予以反馈。请各单位于2019年10月13日前将各类申请表及汇总表纸质版(申请表一式贰份、汇总表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旗山校区行政楼810教师工作处,汇总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有加、刘行峰 联系电话:22874015
联系邮箱:jsglyfzk@fjnu.edu.cn
附件:2019-2020学年教职工进修及进修延期申请附件.rar
教师工作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