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1浏览次数:1106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预通知》(闽教办师〔201921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明确如下:

一、推荐名额

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校本部可推荐1个内设二级机构和1名教师(或教育工作者)。附属中学和附属小学可选择申报先进集体或推荐1名教师(或教育工作者)。

各单位对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可向学校申报先进集体或推荐1名教师(或教育工作者),如无合适对象可不推荐。学校将从各单位推荐对象中择优推荐上报。

二、材料报送

请单位于75日前将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审批表(附件3)、推荐对象主要事迹(1500字以内)各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师工作部(处)师德科,旗山校区行政楼810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刘行峰,联系电话:22874015,电子邮箱:jsgzbsdk@fjnu.edu.cn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预通知(闽教办师〔2019〕21号)

2.推荐对象汇总表

3.审批表

 

 

                  教师工作处

                                                        20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