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7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3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闽师人〔202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现将2023年岗位聘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学校统一招聘实行人事代理的在岗人员。

二、政策文件和时限

本次岗位聘用工作按照《实施方案》及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按照《福建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试行)》(闽人文社〔2014374号)执行。

岗位聘用条件起止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231231日。已具有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未聘人员,具有职务任职资格至聘任期间的成果,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职级聘用二者中仅限选用一次,由申请人自行选择。

三、岗位核准与公布

(一)学校聘用权限拟投入岗位情况

1.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按实际申报人数的一定比例投入,具体岗位数待申报人数审核统计后公布。

2.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情况(管理岗位)

等级

副高

中级

职级

五级

六级

八级

九级

拟投入岗位数

2

7

0

0

3.会计专业技术岗位情况

等级

副高

中级

职级

五级

六级

八级

九级

拟投入岗位数

0

3

1

7

4.工程专业技术岗位情况(管理部门,不含学院)

等级

副高

中级

职级

五级

六级

八级

九级

拟投入岗位数

0

1

0

0

5.档案专业技术岗位情况

等级

副高

中级

职级

五级

六级

八级

九级

拟投入岗位数

0

0

1

0

6.一线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情况

一线辅导员岗位按实际申报人数的一定比例投入,具体岗位数待申报人数审核统计后公布。

(二)各二级单位聘用权限拟投入岗位情况

请各二级单位按2023年高级职务代表作送审时核准的岗位数,及时予以公布。其他独立核算尚未核定岗位数的二级单位,请于38日前至人事处人才科(地点:旗山校区行政楼615室,联系电话:22867361核准岗位数并予公布。

四、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晋升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用人员,需填报《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3份)及附件中所填成果材料论著原件、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并按表中序号顺序装袋。

(二)申请晋升专业技术五至十二级(含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根据申请岗位类别、岗位聘用条件等,分别填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或《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2份,以下简称《岗位聘用申请表》),同时提交符合上岗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三)2023年已申请获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无须填报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级《岗位聘用申请表》。

(四)论文及其他材料相关要求

1.论文中,人文社科类指独立或第一作者,理工类指独立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以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仅认定排名第一的作者(校外引进人才来校前的成果,可由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2.本校2位教师在同篇论文中,分别为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的,由2人自行商定,推荐确认1人为该论文使用人,在职务评聘和岗位聘用中使用。该论文使用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发表论文使用说明》1, 由有权使用该论文的2位作者共同签署意见后夹于该论文中,同时以使用人命名文件,并将使用说明电子版发送至jsgzbzc@fjnu.edu.cn涉及此项规定的,请提前做好沟通,确定涉及论文的使用归属,并在《简明表》中的作者排名位置详细说明。2019年以来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工作中已被他人使用过的论文,一律不能提交,否则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

3.其他词语、概念等方面的解释按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一)所在单位具有聘用权限的岗位(专业技术五至十三级),须提交申请人《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及符合上岗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

(二)推荐学校聘用的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晋升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的需提交《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3份)及附件中所填成果材料论著原件、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并按表中序号顺序装袋。学校职能部门仅审核申请人员符合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其他不符合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论著、证书、课题、获奖等成果,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确认,不必上报。若提供材料不属实,由提交单位和申请人承担相关责任(下同)。

2.申请晋升管理附设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及附件中所填成果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并按表中序号顺序装袋。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三)各单位根据推荐结果,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汇总表》,并将该表纸质版1份、《福建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工作二级单位考核推荐操作手册》(下简称《操作手册》)规定的3个“情况报告”、申报人员的其他纸质申报材料一并交至校教师工作处。同时将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sgzbzc@fjnu.edu.cn

六、岗位聘用程序

(一)各单位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公布聘用权限范围内的空余岗位数。

(二)各单位接受本单位人员的申请,对全部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全部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其中各类型岗位聘用申请表,必须在单位网站或同时在公告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召开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小组(或其他学术组织)会议审议表决,确定五级以下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再次在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且期间无异议后报教师工作处复查备案。同时向学校评聘委员会推荐二、三级岗位(含附设专业技术岗位)等学校聘用权限岗位应聘人选。

对公示、审议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校教师工作处。

(三)校评聘委员会办公室接受各单位二、三级岗位、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和一线辅导员岗位等学校聘用权限岗位应聘人选的申请,并审核申请人员的资格。

(四)召开学校评聘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议表决,确定相应拟聘用人选(其中二、三级岗位聘用人选需提交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对各级岗位确定聘用人选予以聘用,其中二级岗位聘用人选需报省主管部门备案。

七、表格材料下载

岗位聘用所需各表格等材料请登陆“教师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岗位设置与聘用栏目下载。

八、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4315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达旗山校区行政大楼621室,联系电话:22865925,逾期不予受理。

九、结合岗位聘用开展聘期中期考核

    各单位应结合本次岗位聘用工作,组织开展本轮聘期内中期检查考核专项工作,对可能无法达标的教职工进行预警,并开展相应帮扶工作,督促教职工按期完成聘期岗位职责。教工处后期将对各单位此项工作开展专门检查。

 

                                                教师工作处

                         202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