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及聘任基本条件》(闽师人〔2022〕10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聘任代表作送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范围与对象
(一)我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中,符合晋升高级职务聘任条件者。
(二)绿色通道人员:
1.来我校工作两年内,因申报时间等因素与年度评审(或职务聘任)衔接不上,尚未参加过学校组织评审(或职务聘任)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省外工作单位引进到我校且已具备副高级职称人员。
2.近期拟引进至我校工作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省外工作单位且已具备副高级职称人员。
所有申请绿色通道高级职务聘任的人员须由人事处发函确认其身份。
二、聘任条件和成果截止时间
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及聘任基本条件》(闽师人〔2022〕10号)和省相关系列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申请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及条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截止时间之后的成果不得填报。
三、岗位数核准及推荐要求
(一)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评聘合一,所在单位尚有相应高级职务空余岗位,且符合相关职务聘任条件人员,方可推荐送审。
(二)所在单位无空余岗位,申请人须符合学校机动(破格)或直聘岗位申报条件,方可推荐送审;或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临近退休前1年人员,且符合相关职务聘任条件(任职年限及条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方可不受本单位岗位数限制推荐送审。
(三)空余岗位数涉及多个职务系列共用的,送审结果反馈后,各单位对符合相关系列申报条件的人员,按拟投入岗位数等额推荐,推荐结果1年内有效。
(四)管理人员附设专业技术岗位由学校统筹使用,涉及系列包括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工部、团委、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实验技术(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新闻中心的实验技术人员)等。2023年附设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尚有空余,符合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技术系列聘任条件的管理人员均可提交代表作送审。
(五)一线辅导员、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岗位由学校统筹使用,高级岗位尚有空余,以上两类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提交代表作送审。
(六)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8日至11日到人事处人才科(地点:旗山校区行政楼615室,联系电话:22867361)核准空余岗位数并予公布。
四、代表作送审要求
(一)代表作成果形式可为论文、著作、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教学成果、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
(二)应聘副高级职务人员须提交2篇(部、项等)独立、第一或通讯作者署名的代表性成果,其中期刊论文至少1篇,通讯作者仅限1篇。
(三)应聘正高级职务人员须提交3篇(部、项等)独立、第一或通讯作者署名的代表性成果,其中期刊论文至少1篇,通讯作者仅限1篇。
(四)所指论文,人文社科类指独立或第一作者,理工类指独立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
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以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仅认定排名第一的作者(校外引进人才来校前的成果,可由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本校2位教师在同篇论文中,分别为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的,由2人自行商定,推荐确认1人为该论文使用人,在职务评聘和岗位聘用中使用,并由2人一起签署“使用说明”。在2019年以来的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工作中已被他人使用过的论文,一律不能提交。该论文使用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发表论文使用说明》1份, 由有权使用该论文的2位作者签属意见后夹于该论文中,同时以使用人命名文件,并将使用说明电子版发送至jsgzbzc@fjnu.edu.cn。送审代表作涉及此项规定的,请提前做好沟通,确定涉及论文的使用归属,并在《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中的作者排名位置详细说明。否则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五)申报人员提供的送审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应进行网上检索,含刊物检索和论文检索,详见下载中心“刊物及论文检索操作方法”。被SCI、EI、SSCI、A&HCI等收录的要附有资质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含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详见“检索机构收录证明范例及说明”。网上检索页须加盖所在单位印章,未经检索验证的不予受理,网上检索页请夹于本人论著出版页码中。
(六)检索的文章所发表的当期刊物应为已正式出版。不计在线发表等情况。
(七)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人员,其送审代表作以外国语言(不含英文)撰写的,须将送审代表作翻译成中文,连同原件一并提交。
(八)往年申请聘任未通过人员(指参加学科组评议或相应评聘组织评审后未通过的人员),申请2023年高级职务聘任时,须增加D类(理工类C类)以上论文1篇(其中教师教育课程类教师、学生思政、教育管理人员申请评聘副高级职务须增加CN论文1篇),或获得申请评聘职务所列研究项目、专利成果或奖项1项,且再次送审时至少更换送审代表作1篇以上。
(九)2022年参加代表作送审未予聘任人员,其2022年送审鉴定结果仍可使用。若本人自愿选择参加2023年代表作送审,其送审代表作应至少更换1篇新的代表性成果,2022年代表作送审鉴定结果不再予以使用。
五、代表作送审须提交的材料
(一)个人送审袋内材料(鉴定表一式2份,论著、检索等材料一式1份,按材料序号顺序装1袋。送审袋为档案袋样式,由各单位自备)。
1.《福建师范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教育管理人员请分别下载符合各自类型的表格)。
2.送审代表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等),同时将网上检索页夹于本人论著出版页码中。并将送审代表作复印件中本人姓名,及另一位可能作为该论文使用人的名字用红笔标注出。
3.送审代表作若为专著的,须提供原件1份,无需提供复印件。
《代表作送审材料袋封面格式》可从教师工作处网站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
(二)送审人须提交送审材料电子版
送审材料电子版包括与纸质版一致的《福建师范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word版本,并将代表作全部转化成PDF格式。送审代表作分别以“代表作1:文章(专著等)题目;代表作2:文章(专著等)题目;代表作3:文章(专著等)题目”来命名,并以“单位+姓名+申报职称”命名文件夹,将《同行专家鉴定表》、所有代表作PDF文件统一打包后一并上交。
(三)单位填报表格并汇总申报人材料
《申报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1份,由单位统一填写(由所在单位统一填报,个人填报无效),A3纸打印。汇总教师送审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按通知交至教师工作处及发送到指定邮箱jsgzbzc@fjnu.edu.cn。送审材料电子版应在教师工作处审核纸质版并修改确认后再提交。
五、其他事项
(一)以上表格及相关范例,可从校教师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代表作送审以及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审栏目下载。
(二)代表作鉴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确保聘任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组织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对申报人员填写的同行专家鉴定表要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
(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仅对送审代表作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论著、课题、奖项、专利等成果的时间、排名、级别、等次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表格的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请聘任。若因材料不齐全或错误等,影响送审结果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四)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代表作送审材料交至教师工作处(地点:旗山校区行政楼621室,联系电话:22865925),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逾期不予受理。
教师工作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