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临近退休前1年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7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闽师人〔201750)精神,现将2021年临近退休前1年人员聘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我校教职工因受单位岗位数限制或未达到所在单位晋级上岗条件的,在具备学校相应职级岗位最低条件,学校有剩余岗位的前提下,允许其在达到退休年龄的前1年,于当年度下半年申请聘用至相应的岗位职级,待其办理退休手续时将所聘用岗位返还。其中若属延长退休人员,在其岗位聘用次月应办理退休手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已选择年满60周岁退休的,在59周岁时方能提出申请)。

此次可申请人员为20221231日前退休且符合申请岗位聘用条件人员。

二、聘用条件及截止时间

2021年申请退休前1年岗位聘用条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闽师人〔201750)执行,其中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按照《福建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试行)》(闽人文社〔2014374号)执行,任职年限及条件截止时间为2021915日。

三、申请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员根据申请岗位类别、岗位聘用条件等分别填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用申请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四至十二级);或《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或《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2份。并提交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式1份,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

以上文件政策和聘用表格可从教师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岗位设置与聘用栏目查阅下载。

四、聘用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临近退休前1年人员,并于917日前将申请聘用表格和证明材料送至校教师工作处(地点:旗山校区行政大楼810室,联系电话:22865925),逾期不予受理。

 

                                                  

                     教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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