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及聘任基本条件》(闽师人〔2018〕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聘任代表作送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范围与对象
(一)我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中,符合晋升高级职务聘任条件者。
(二)符合学校五类人才以上标准且来我校工作两年内,因申报时间等因素与各系列(专业)年度评审(或职务聘任)衔接不上,尚未参加过相应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评审(或职务聘任)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和省外工作单位引进(或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二、聘任条件和成果截止时间
2021年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及聘任基本条件》(闽师人〔2018〕3号)、福建省相关系列有关文件规定及校人事处有关最新政策执行。政策文件登录人事处网页-文件政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栏目查询。
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现有评聘文件做如下修订:
(一)取消申报条件中对不同年龄段限定的学历学位要求。
(二)申报正高级职务条件中对境内外访学经历的要求不再作为限制性条件。
申请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及条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截止时间之后的成果不得填报。
三、岗位数核准及推荐要求
(一)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评聘合一,所在单位尚有相应高级职务空余岗位,且符合相关职务聘任条件人员,方可推荐送审。
(二)所在单位无空余岗位,申请人须符合学校机动(破格)或直聘岗位申报条件,方可推荐送审;或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临近退休前1年人员,且符合相关职务聘任条件(任职年限及条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方可不受本单位岗位数限制推荐送审。
(三)空余岗位数涉及多个职务系列共用的,送审结果回来后,各单位对符合相关系列申报条件的人员,按拟投入岗位数等额推荐,推荐结果1年内有效。
(四)管理人员附设专业技术岗位由学校统筹使用,涉及系列包括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工部、团委、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等。2021年附设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尚有空余,符合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聘任条件的管理人员均可提交代表作送审。
(五)一线辅导员岗位由学校统筹使用,高级岗位尚有空余,符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聘任条件的一线辅导员均可提交代表作送审。
(六)请各单位于2021年8月31日至9月2日到人事处人才科(地点:旗山校区行政楼615室,联系电话:22867361)核准空余岗位数并予公布。
四、代表作送审要求
(一)送审代表作均须为独立撰写或第一(通讯)作者的论文或专著、作品(限1部、件)。
1.应聘副高级职务的人员须提交2篇代表作(其中须有1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以上,破格或直聘副高级职务代表作均须发表在核心刊物以上)。
2.应聘正高级职务的人员须提交3篇代表作(均须发表在核心刊物以上,其中破格或直聘正高级职务代表作均须发表在B类刊物以上)。
申报人员提供的送审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应进行网上检索,含刊物检索和论文检索,详见下载中心“刊物及论文检索操作方法”。被SCI、EI、SSCI、A&HCI等收录的要附有资质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含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网上检索页须加盖所在单位印章,未经检索验证的不予受理,网上检索页请夹于本人论著出版页码中。
(二)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人员,其送审代表作以外国语言(不含英文)撰写的,须将送审代表作翻译成中文,连同原件一并提交。
(三)往年申请聘任未通过人员(指参加学科组评议等程序后未通过),申请2021年高级职务聘任时,须增加核心期刊论文1篇(其他专业技术申请副高级职务人员增加CN期刊论文1篇),或获得申请聘任职务所列研究项目、专利成果或奖项等1项。
(四)2020年参加代表作送审未予聘任人员,其2020年送审鉴定结果仍可使用。若本人自愿选择参加2021年代表作送审,其送审代表作应至少更换1篇新的论著,2020年代表作送审鉴定结果不再予以使用。
(五)自2019年起,单篇论文中的第一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含共同)中有两位及以上本校教师的,应自行商定,推荐确认其中1位本校教师为该论文唯一使用人,在我校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中使用。在2019年以来的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工作中已被他人使用过的论文,一律不能提交。该论文使用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共同作者发表论文使用证明》1份, 由所有共同作者签署意见后夹于该论文中,同时以使用人命名文件,并将使用证明电子版发送至jsgzbzc@fjnu.edu.cn。送审代表作涉及此项规定的,请提前做好沟通,确定涉及论文的使用归属,并在《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中的作者排名位置详细说明。否则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六)2019年1月1日以后,发表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刊物上的论文,申报正高级职务聘任时不作为核心期刊论文。
五、代表作送审须提交的材料
(一)个人送审袋内材料(鉴定表一式2份,论著材料一式1份,按材料序号顺序装1袋。送审袋到旗山校区行政楼810室领取)。
1.《福建师范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教育管理人员请分别下载符合各自类型的表格)。
2.送审代表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等),并将送审代表作复印件中本人姓名及作为共同作者、通讯作者的说明用红笔标注出。
3.送审代表作若为专著的,须提供原件1份,无需提供复印件。
送审材料袋请各单位统一到教师工作处(行政楼810室)领取,《代表作送审材料袋封面格式》可从教师工作处网站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
(二)送审人须提交送审材料电子版。
送审材料电子版包括与纸质版一致的《福建师范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word版本,并将代表作全部转化成PDF格式。送审代表作分别以“代表作1:文章(专著)题目;代表作2:文章(专著)题目;代表作3:文章(专著)题目”来命名,并以“单位+姓名+申报职称”命名文件夹,将《同行专家鉴定表》、所有代表作PDF文件统一打包后一并上交。
(三)单位填报表格并汇总申报人材料。
《申报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1份,由单位统一填写(由所在单位统一填报,个人填报无效),A3纸打印。汇总教师送审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按通知交至教师工作处及发送到指定邮箱。
六、其他事项
(一)以上表格可从校教师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审以及代表作送审栏目下载。
(二)代表作鉴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确保聘任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组织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对申报人员填写的同行专家鉴定表要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
(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仅对送审代表作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论著、课题、奖项、专利等成果的时间、排名、级别、等次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表格的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请聘任。若因材料不齐全或错误等,影响送审结果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四)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代表作送审纸质材料(教师个人材料及单位汇总表)交至教师工作处(地点:旗山校区行政楼810室,联系电话:22865925),并同时先将单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在教师送审纸质材料审核修改无误后,再将对应电子版汇总发送至指定邮箱:jsgzbzc@fj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教师工作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