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我校教师参加第10期公派出国留学预备人员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师大教工〔2019〕42号

发布时间:2019-11-19浏览次数:93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培养具有教学科研创新和独立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的优秀人才,根据国内外有关单位对赴国外留学研修人员外语水平的要求,保证教师访学研修派出率,根据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第10期公派出国留学预备人员英语培训班的通知》(闽师培〔201917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继续选派未达到出国留学外语标准的教师参加外语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未达到出国留学外语标准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综合英语、听力、口语、阅读与写作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前期培训阶段):202012日报到,202013日开班,集中培训2周,共116学时。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部出国培训部教师承担教学。培训地点: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第二阶段(周末培训阶段):20203-6月,为期15周的周末培训,共178学时。由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选派教师承担教学。培训地点: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第三阶段(考前培训阶段):20206月,考前培训68学时,将组织参训学员前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部报到,参加考前集中培训。

四、培训考试

(一)入学测试:凡是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均需通过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入学测试。入学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pzx.fjnu.edu.cn

(二)全国统考:凡参加培训,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课时,参加教育部出国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英语统考且成绩合格者,将获得教育部出国留学统考合格证书。

五、培训教材

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通用教材为准。

六、培训费用

正式参训学员每人培训费8600元;培训材料印刷费预交300元,多还少补;统考测试考试费70元。不含食宿费、交通费。

(一)参加此次培训且成绩合格的教师,由学校资助培训费8600元;培训材料印刷费、统考测试考试费及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培训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所在二级单位和参训教师共同承担;

(二)参加此次培训成绩不合格的教师,由本人承担培训材料印刷费、统考测试考试费、赴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培训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和三分之一培训费;凡是再次参加该培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本人自理。

七、报名办法

请拟参训教师填写《福建省公派出国留学预备人员英语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和《福建省公派出国留学预备人员高级英语培训班报名人员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于20191129日前报教师工作处(行政楼810),电子版发至邮箱jsglyfzk@fjnu.edu.cn

八、其它

教育部出国留学统考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尚未获得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参训教师应在证书有效期内申请校内外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并派出。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22874015

 

附件:1.福建省公派出国留学预备人员英语培训班报名表

2.福建省公派出国留学预备人员英语培训班报名人员

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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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工作处

                                                 20191118